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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 |
| 9月19日,由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承德市环保局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庄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专家组听取了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情况的汇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比对情况的介绍和省环境信息中心对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的介绍,专家验收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质询,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一是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常重视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所选用的自动监控设施符合环保设施实际运行状况。 二是设施安装及采样位置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的要求,设施工作正常规范。 三是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设施校核比对结果表明,COD、氨氮、流量等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和《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测的COD、氨氮、流量等主要污染物比对结果在允许数值之内。 四是该设施已按省环保局要求联入省﹑市自动监控网,数据传输基本正常。五是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齐全。验收组认为:COD、氨氮、流量等设施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的规定,原则同意通过验收,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监控数据可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验收专家组建议: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仪器和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探索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要研究制定设备运行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 | | 来源: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0-12-17 16:5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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